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0

 

各位班主任: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条件及评选、评审程序严格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济管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选,严禁弄虚作假。

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可直接向学院领导反馈,邮箱664839880@ qq.com(单书记)或47782007@qq.com(刘书记),举报电话6819431,或校监督电话6819100和电子邮箱byndzxb@126.com,接受学生的投诉和建议。

二、分配名额

    详见名额分配表。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在校生;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6-2017-1学期和2016-2017-2学期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25%;

2.今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不可以申请;

3.获得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同学不可以申请;

4.未有任何违纪行为和不及格科目。

四、上报的材料

(一)励志奖学金需上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参照模板按要求填写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纸质版即可;

2.《奖励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纸质版即可;

3.《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表》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后上交,电子版发至742505340@qq.com邮箱;

4.《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表》电子版发至742505340@qq. com邮箱。

五、上报时间

各项材料准备好后,于2017年10月11日下午4:30之前上交至本年级辅导员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

2017年9月30日

 

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班级

名额数

1

14国贸班

1

2

14农林1班

2

3

14农林2班

1

4

14农林3班

1

5

14人力1班

1

6

14人力2班

1

7

14物流

2

8

14营销1班

1

9

14营销2班

1

10

14营销3班

3

11

14营专

1

12

15国贸班

1

13

15农林1班

5

14

15农林2班

3

15

15人力1班

1

16

15人力2班

1

17

15物流1班

4

18

15物流2班

3

19

15营销

1

20

16国贸

3

21

16农林1班

1

22

16农林2班

3

23

16人力1班

3

24

16人力2班

1

25

16物流1班

1

26

16物流2班

6

27

16营销1班

3

合计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