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李微发布时间:2021-12-21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 号)、《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黑学位联〔20143 号),2021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取我校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24篇,抽检名单见(附件2),抽检比例全省平均为4.9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硕士论文抽检工作,将此通知传达到被抽检论文的指导教师,确保上交论文的原创性和真实性,无学术不端问题,学位论文科学规范,无质量问题。

请各学院于1224(星期五)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byndxwb@163.com

1. 论文电子稿(PDF文档),命名规则:23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2. 参照《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附件3)填写《上传材料数据库》(附件4)。

 

附件: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名单

   3. 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4. 上传材料数据库示例

   5.《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6.《黑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11221

 

附件1: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定).pdf

附件2:2021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名单.xls

附件3: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pdf

附件4:上传材料数据库示例.xls

附件5: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doc

附件6:黑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