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老师:
针对2010级毕业班当前教学出现的学生旷课现象普遍严重、课堂考勤工作不到位、请假手续不全等突出问题,为规范课堂教学,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教学秩序,要求学生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对无故旷课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手册》及《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文件,特制定本工作通知,请各位老师严格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班主任需在10月28日前统计本班学生在校情况,并与不在校的学生家长沟通确认详细信息,并将信息上报主管辅导员(见附表1)。
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三、毕业生参加校外活动(招聘会、面试等)必须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详见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2014届毕业生请假条》,必须附加佐证材料(如实习证明含实习工作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盖章,或考研班外地相关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主管辅导员,一份本人留存。
四、班主任教师要严格管理,耐心教育;论文指导教师要监督学生按时完成本人论文写作;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并将无故旷课者报送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处理。如学生本人未在校还未履行请假手续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学院要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第二十条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对未经批准而缺席者,以旷课处理;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一定学时者或擅自离校者(擅自离校一天按6学时计),给予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旷课1—11 学时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二)累计旷课12—29 学时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旷课30—59 学时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四)连续旷课60 学时以上或累计旷课80 学时以上者,作退学处理。
(备注:《经济管理学院2014届毕业生请假条》请在本文右上方“本地下载”处下载填写)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下载地址:2-131104101913.doc
针对2010级毕业班当前教学出现的学生旷课现象普遍严重、课堂考勤工作不到位、请假手续不全等突出问题,为规范课堂教学,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教学秩序,要求学生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对无故旷课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手册》及《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文件,特制定本工作通知,请各位老师严格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班主任需在10月28日前统计本班学生在校情况,并与不在校的学生家长沟通确认详细信息,并将信息上报主管辅导员(见附表1)。
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三、毕业生参加校外活动(招聘会、面试等)必须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详见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2014届毕业生请假条》,必须附加佐证材料(如实习证明含实习工作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盖章,或考研班外地相关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主管辅导员,一份本人留存。
四、班主任教师要严格管理,耐心教育;论文指导教师要监督学生按时完成本人论文写作;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并将无故旷课者报送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处理。如学生本人未在校还未履行请假手续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学院要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第二十条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对未经批准而缺席者,以旷课处理;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一定学时者或擅自离校者(擅自离校一天按6学时计),给予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旷课1—11 学时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二)累计旷课12—29 学时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旷课30—59 学时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四)连续旷课60 学时以上或累计旷课80 学时以上者,作退学处理。
(备注:《经济管理学院2014届毕业生请假条》请在本文右上方“本地下载”处下载填写)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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