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贫困生重新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29浏览次数:0

各班主任:

为了切实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校发关于印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1、学生于8月29日前上交《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给班主任老师。

2、班主任召开班会,根据认定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档次,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排序。9月4日上交《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记录》、《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档案》、《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新生班级2014级可在9月12日上交以上材料)。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记录》、《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需上交纸制稿,班主任需签字确认。《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并上交至分团委。

2、《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档案》需上交电子稿。

3、本次认定排序工作是评选国家奖助学金的基础,请各班主任严格按照程序评选,评选结果公示确定后将不再更改。

                                           经济管理学院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