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14-2015-1学期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7浏览次数:0

各班主任:

按照我校《大学生党员发展流程及时间表》(实行)的工作项目安排,结合我院2014年党员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及学院党委的要求,现将我院2014-2015-1学期推荐积极分子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各班级成评选小组

审核组组长:单忠纪

审核组副组长:康忠伟

审核组成员:赵 玥   周丹 孙海宁  吴国军  潘 妍  祁异慧  杨英会

评选组组长:班主任

评选组成员:团支书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普通同学2人

二、积极分子推荐对象

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时间满一个月的2014级、2013级、2012级、2011级学生。

三、积极分子推荐条件

1、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严于律己,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学生手册》,无违纪情况;所在寝室在检查中较好,无通报记录;无恶意欠缴学费记录;

3、学习上,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占班级排名前40%,或纯成绩平均分75分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2014级学生实施新标准积极分子发展前历史上无补考)。

4、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化等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可以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拟定推荐范围

由班主任老师组织召开团支部会(团支部委员)或团支部扩大会议(支部委员及其他学生代表),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条件,拟定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团支部委员会在拟定名单之前,应充分听取班主任意见。

2、团支部大会

在班主任指导下召开团员大会,请动员班级全员参加,全体团员对经团支部推荐后党支部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评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积极分子和党课推荐人选。测评小组和推荐人填写相关表格。

3、分团委审查

由审核组对各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分团委审查后进行统计、汇总。

4、党委审定

审查确认后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三天,并上报校团委、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批备案。

四、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参考各班级递交申请书人数、计划总数、年级比例,2011级、2012级符合推荐条件不限名额,2013级、2014级按其递交申请书人数的20%。详细名额见各班级党员、积极分子、递交申请书明细表(附件3)。

五、时间安排

1、10月28日-31日各团支部组织开展“推优”工作,组织推荐积极分子的学生本人填写《“推优”审核表》(附件1,A4打印),各班级于10月31日16:00前将《2014下半年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班主任签字,A4打印)、《“推优”审核表》上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9-126室。

2、11月1-3日  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汇总。

3、11月4日 对评议合格候选人进行公示三天,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开展,对于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2、评选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院、年级、班级实际,进行等额上报,各班级因把关不严或舞弊而淘汰掉的名额不再补充。

3、各班级应以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积极分子推这项工作为契机,选拔、推荐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先锋作用的团员和积极分子,为学生入党启蒙、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等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1: “推优”审核表(A4纸打印)

附件2: 2014-2015-1学期积极分子推荐表(A4纸打印)

附件3:各班级党员、积极分子、递交申请书明细表 

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

2014年10月27日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