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奖学金、勤学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专业奖学金、勤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评选范围
本次专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2011 级-2013 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学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2014 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含2014 年专升本学生)。
二、奖项类别及金额
1.专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专业奖学金200 元、二等专业奖学金150 元、三等专业奖学金100 元;
2.勤学奖学金分为:一等勤学奖学金2000 元、二等勤学奖学金1200 元、三等勤学奖学金500 元。
三、各班级奖励名额
详见附表1、2。
四、评选办法
各班级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为基础,结合本班级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奖学金的评定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专业奖学金、勤学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专业奖学金评选只需按本学期综测成绩指定,勤学奖学金评选需经过学生申请和班级评审。
(一)一、二等专业奖学金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令和大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体育、文艺和其他各项活动,体魄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3.专业奖学金的评定,原则上和《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紧密挂钩,综合评价的名次作为评定学生获得专业奖学金的依据,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单科成绩无补考;
4.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奖面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
5.二等专业奖学金获奖面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
(二)三等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件及比例:
1.凡是在籍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均有资格获得三等专业奖学金;
2.学生受到两次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取消本学期专业奖学金评定及获得资格;受到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本学年专业奖学金评定及获得资格。同时取消相应的各种评优资格;
3.三等专业奖学金获奖面不超过学生总数的85%。
(三)勤学奖学金条件:
勤学奖学金的评选,以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学期内无补考科目,可申请一等勤学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学期内无补考科目,可申请二等勤学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学期内无补考科目,可申请三等勤学奖学金。班主任可以在测评结果的基础上,依据本班级目标管理确定申请范围,以学生公寓卫生、文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其它有益活动等表现为参考依据进行评选。
五、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勤学奖学金的评选必须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开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核。
2.获得勤学奖学金的同学需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勤学奖学金申请表》;各班级获得一、二等专业奖学金和勤学奖学金的同学需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表彰奖励登记表》。
3.各班级请于3 月17 日上午下班前将《专业奖学金奖励登记表》、《勤学奖学金申请表》、《勤学奖学金班级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送至9-123 办公室,吴国军老师处,《专业奖学金发放表》、《勤学奖学金发放表》(电子版)发至742505340@qq.com 邮箱。(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附表1: 专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表2:勤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勤学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表彰奖励登记表
附件5:勤学奖学金班级推荐汇总表
经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15 年3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