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选调生推荐工作通知
2013级全体毕业生:
根据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对2017年组织实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训锻炼工作的部署,结合我校选拔流程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数量
经济管理学院2017届毕业生448人,毕业生党员50人,推荐名额6人。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长以上职位)。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能报考。
三、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
我院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5日。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2017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
2.初审把关。学院党委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初步名单。
3.学院党委将推荐名单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推荐人同时上交《2017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上交9#1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0644449@QQ.com.
四、笔试、面谈、组织考察和体检、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等事项详见文件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