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学院依据《经济管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各班级评选,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贺萍等51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覃小光等64名同学获国家一等助学金,柴玉等77名同学获国家二等助学金,范林峰等274名同学获国家三等助学金。现将具体结果进行公示(详见公示表),公示地点:学生公寓及学院宣传栏,公示期:10月29日-11月2日,共五个工作日(法定假期除外),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分别向学院党委、校助学工作办公室以及学院分团委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学院党委举报电话6819252/6819253,邮箱byndszj@163.com,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监督电话6819100,邮箱byndzxb@126.com,学院分团委电话6819431,邮箱bynkwgj@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