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7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强化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翟绪军 单忠纪

成员:马凤才 冷志杰 刘佳丽

其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学院专业招生名额;

2.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复试咨询服务工作;

3.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学院复试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

4. 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其他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根据复试录取工作需要,学院成立复试小组,组成如下:

1.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组长:马凤才 翟绪军

复试小组成员:冷志杰 高艳 韩光鹤 时悦

秘书:董雪

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复试的总体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并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2.复试小组分工

(1)笔试

专业课复试监考教师:2位教师共同监考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监考教师:2位教师共同监考

(2)综合面试组

组长:马凤才

成员:翟绪军 韩光鹤 时悦 高艳

秘书:董雪

(4)英语面试小组

成员:刘永悦 王巍

秘书:王继续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及要求

研究生处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将所有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分别排序,分两组由高向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学院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影音档案由学院保留1年。

(二)资格审查

考生持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后考生必须于3月28日上午持《复试通知单》到经济管理学院报到,查看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报到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243办公室。参加笔试、面试的学生带身份证,由监考教师和秘书核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包括专业课复试、综合情况面试等。

1.专业课复试

专业课复试一律采取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3小时,学院自行命制试题并组织考试和评卷。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第三版)(蔡根女,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企业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为《现代企业管理》(第五版)(赵有生,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

农业硕士(农业管理)考试科目为《发展经济学》(张培刚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综合情况面试

综合情况面试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总体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按百分制打分(其中综合素质4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6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1)面试具体要求

①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②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③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

(2)面试评分标准

①综合素质评分标准见表1。

表1 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序号评分内容分值
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0-15分
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0-5分
3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0-5分
4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0-5分
5特长与兴趣0-5分
6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0-5分

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评分标准

试题分两个部分:A、考生介绍本人的自然情况,每段回答要求用词不少于50个;B、考生朗读1段指定短文(150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具体评分标准见表2。

表2 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评分标准

序号听力及口语能力水平分值
1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46-60分
2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31-45分
3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16-30分
4能听、说50%以下0-15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农业硕士(农业管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1)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蔡根女,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2)区域经济学(高洪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加试考试实行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本次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研究生处只接受我校医院的结论。考生体检费用(微信或现金支付)由校医院收取,体检结束后的《健康体检报告》直接上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工作定于2018年3月28、29日两日内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内容
3月28日上午8:30-11:00主楼西侧823室王喆 经济管理学院243室董雪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研究生处(教学主楼西侧823室)查验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单》后到经济管理学院报到。
3月28日下午:13:00-16:00经济管理学院445室1.农业硕士:《发展经济学》考试2.企业管理专业:《现代企业管理》考试(开卷考试,只能带书和笔记)
3月28日下午:16:30-22:30经济管理学院445室1.农业硕士(农业管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2)《区域经济学》2.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考试
3月29日早6:00校医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校医院进行体检(空腹)。
3月29日10:00-15:20经济管理学院445室面试官:刘永悦 王巍 秘书:王继续英语面试(英语面试与综合情况面试同时进行)
3月29日10:00-17:30经济管理学院四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长:马凤才 秘书:董雪综合情况面试(学术考生在前)

四、关于调剂

1. 第一志愿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者,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2. 上线生源数多于本专业(领域)录取名额或参加第一志愿专业(领域)复试未被录取者,可申请调剂到校内其他相关相近专业(领域)或向外校调剂。

3. 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达到预期人数将及时关闭。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调剂工作一律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学校将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专硕类别)的考生。

(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五、录取工作

1.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9年招生计划,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学院的招生名额,学院严格按照招生名额开展录取工作。

2.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领域)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在调剂系统中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满分为100分。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学院将在网上和单位公示栏中公布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书。

4.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复试内容中单项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导师名额分配

拟招生导师,需自主提交《导师招生申请表》,学院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垦校发[2018]70号)中关于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审核导师招生资格,杜绝导师单人次招生过多或不履行导师岗位职责拒绝招生等情况的发生。原则上每名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招生不少于1人,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以及学科主要骨干教师可以招收2名研究生,特殊情况下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七、其他事宜

1.本复试及录取办法需于3月2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上报“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该复试及录取办法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并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时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通知)。

2.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情况表》、《复试情况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字,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连同全部复试材料(包括试题、答卷、《复试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等),于4月12日前统一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复试过程中确定研究生导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4.除本校应届生外,已公示为拟录取的考生,需在公示期结束之后3日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在职考生为签订《协议书》),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及时调取个人档案,以便录取。

5.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考生,应提前声明,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翟绪军

联系电话:0459-6819251    

                                                                                                    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