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条件及评选、评审程序严格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评选,严禁弄虚作假。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一等国家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300元/年。
三、 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19新入学专升本);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参评学年每一学期(共计两个学期)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需达到班级前25%,且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科目;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无不良嗜好等其他表现。
四、评选程序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2.班级推荐:根据学院分配的班级名额,各班级对符合条件申请的学生进行推荐。
2.分团委审核:学院分团委对班级推荐的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3.学院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分团委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注:参评2019年国家奖学金的学院最终推荐候选人,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2.各班级根据本班国家一等、二等和三等助学金分配名额,原则上按贫困生库贫困程度排名由高自低依次进行评选,初步确定国家一、二等和三等助学金候选人名单。
3.学院分团委对班级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4.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分团委上报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者名单。
一、评选时间安排
10月18日-10月19日 本人申请;
10月20日-10月22日 班级评选
10月23日-10月24日 分团委、学院审核;
10月24日-10月30日 学院公示;
五、 后续管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并追回国家助学金:
(1)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2)有赌博、吸烟、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嗜好者;
(3)平时有高消费行为、奢侈浪费者;
(4)休学、退学或保留学籍者;
(5)评选当年因各种原因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六、各班级上交材料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一)、时间:10月22日10:00前
(二)、各班级上交材料:
1、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
2、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版《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3、学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请在表格中插入电子蓝底2寸照片,表格除签名部分需手写外,其余全部机打);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奖励登记表》纸质版(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版(表格除签名部分需手写外,其余全部机打);
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版(请在表格中插入电子蓝底2寸照片,表格除签名部分需手写外,其余全部机打)。
各班按照报送清单将评选材料报送年级分管辅导员处,报送的学生纸质材料顺序须与电子汇总名单的顺序一致。
七、各年级上交材料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各年级辅导员审核无异议后,10月23日10:00前,按照报送材料清单将评选材料报送至岳佳宁处,报送的学生纸质材料顺序须与电子汇总名单的顺序一致。
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