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秘书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名额共13名。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拟招收4人;工 商管理一级学科下会计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拟招收6人,企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拟招收3人。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普通推免生资格。
即凡属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4.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且第 1-6 学期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含)30%。
5.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外语成绩较好,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 425 分(含)以上,或大学外语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含);其他语种(俄语、日语)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应成绩标准。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7.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质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若在校期间服兵役且立二等功(含)以上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学生,在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学校项目办(校团委)制定的具体招募条件(具体参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四、推荐工作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并于2020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242董雪老师处(超过时间概不接收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大学第1-6学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提交PDF版:盖章后扫描,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4)国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原件、复印件,并将论文在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出来,夹在期刊里;
(6)其他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能提交符合附件4评分标准中各项的佐证材料);
(7)附件3《经过学院2021级拟推免研究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一份,同时电子版发送至306898895@qq.com;
以上材料原件由学院查验后退还;材料(2)、(3)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律适用A4纸),由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2、资格遴选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1)学习成绩审核
学院教学院长负责组织教务秘书审核申请推免学生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成绩以及英语成绩是否符合要求,9月28日前完成。学院依据学习成绩审核情况确定参加能力测评学生名单。
(2)能力考核
遴选工作小组于9月29日下午13:30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标准参照《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能力考核评分标准》
(3)考核排名
综合考核总成绩=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成绩×90%+能力考核成绩×10%。
(4)学院将严格参照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学院于2020年10月5日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经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汇总,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复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资格名单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及学校网站招生就业专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获取推免生资格。
五、接收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生资格、同时符合我校关于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要求的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
我院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硕士点包括: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招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人力资源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推免),会计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招收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学生推免)、企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经济管理学院八个专业学生均可报名)。
2、复试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并按时参加复试。外校申请者须在复试时携带相关材料(详见本通知“推荐工作程序”)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接收学院供审查。
(1)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2日
(2)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5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50%。
(3)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复试
时间:2020年10月12日(周一)09:00-12:00;地点:经济管理学院4楼学术报告厅。农林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考试科目为《管理学》,会计学考试科目为《会计学》,采取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
②综合情况面试
时间:2020年10月12日(周一)13:30开始,地点:农林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在经济管理学院4楼学术报告厅(工程B2区),会计学在经济管理学院3楼341办公室(工程B1区)。
科目包括,A.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60分);B.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4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综合素质测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拟接收推免生人数的120%确定。复试全程进行录像,视频档案由学院留存备查。
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接收。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在参加复试时自由选择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1名推免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体检
2020年10月14日早7:00统一进行空腹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体检费用(100元/生,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由校医院收取,体检结束后的《健康体检报告》直接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4、拟录取
复试及体检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将确认待录取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根据相关规定,拟录取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保留1年本校研究生入学资格。
5、录取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21年6月下旬发放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推免生,学院不予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年的大学生就业派遣;如违约,其违约行为记入档案,档案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回避制度
为严谨推免生评价体系,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院推免生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受理投诉负责人徐素波,联系电话6819898,推免生工作联系人:董雪,联系电话:13734594910。
八、其他事项
具体实施细则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公布的方案为准。
注:本方案中所指前六学期平均系纯学习成绩,且不包括校任选课程。
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2021级拟推免研究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能力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附件5:推免研究生科研诚信承诺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