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业绩奖励办法

发布者:李微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业绩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课堂教学 奖、教材建设奖、教师竞赛奖、教学论文奖、指导教师奖、项目(平 台)建设奖、教学管理奖、校长特别奖。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各类成果一般指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为第 一完成单位取得的成果;获奖人员范围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职工。个人奖励由个人支配,团队奖励由所属学院或项目负责人分配,具体分配方案需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批。应缴纳的税款由学校统一代扣。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四条 教学成果奖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学校作为完成单位之 一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且排名为前2-5位的,分别按同级别奖金的30%25%20%15%奖励。

 1 教学成果奖奖励标准 (万元)

获奖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国家级

100

50

20

省级

10

5

2

校级

-

0.5

-

第五条 教学名师奖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2 教学名师奖奖励标准 (万元)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奖励金额

20

3

1

第六条 课堂教学奖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3 课堂教学奖奖励标准 (万元)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金额

3

1

0.5

第七条 教材建设奖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4 教材建设奖奖励标准 (万元)

教材级别

奖励金额

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经学校认定的规划教材)

2

1. 获教材建设奖的教材需由我校独立申报立项教材或合作编写教材且排名第一主编的教材。

2. 教材为多册的按1部教材奖励。

3. 修订教材修订内容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减半奖励,未达三分之一的不予奖励。

4. 习题集和翻译其他编者的教材减半奖励。

5. 经学校评审认定的特色教材,资助经费 2 万元。

第八条 教师竞赛的获奖等级参见《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5 教师竞赛奖奖励标准 (万元)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I

3

2

1.5

II

0.5

0.35

0.3

省级

I

1

0.5

0.3

II

0.25

0.2

0.15

校级

0.2

0.15

0.1

1. 表中为教师教学基本功现场教学竞赛奖励金额,微课比赛和多媒体课件等比赛为对应奖励标准的50%

2. 参赛前需由相关单位上报学校备案、确认等级,未在赛前进行备案和认定的竞赛不予以奖励。

第九条 教研论文奖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6 教研论文奖奖励标准 (万元)

奖项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万元)

公开发表

教学研究论文

A类核心期刊论文

1

B类核心期刊论文

0.5

1. 教学研究论文指在教育教学类期刊和《人民日报》(理论版面)、 《光明日报》(教育版面)等重要报纸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2. 核心期刊论文指在当年版本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科或在当年版本的《CSSCI 来源期刊》教育学学科期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3. A类和B类核心期刊见相应目录。同时,发表在人民日报(理论版面)、光明日报(教育版面)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教学研究论文认定为 A 类核心期刊论文。

第十条 指导教师奖包括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和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奖。

1. 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指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其指导教师所获奖励,分为四个等级,等级参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科竞赛认定管理办法》,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7 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奖励标准 (万元)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I

1

0.5

0.4

II

0.2

0.15

0.1

省级

I

0.3

0.2

-

II

0.08

0.05

-

(1)除国家I类竞赛,其余等级的竞赛奖金分配给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国家I类竞赛奖金由指导教师团队根据实际贡献进行分配。

(2)同一赛事,同一名教师作为多个项目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竞赛且获奖者,按上表全额奖励一项,所获其他奖项将按照奖励标准乘以系数,第二项系数为0.8,第三项系数为0.6,超过三项不再奖励。

(3)如某项学科竞赛或学校通知明确说明按参赛人数分配获奖名额,且获奖比例超过40%,奖励减半;考试类学科竞赛获奖奖励减半。

(4)比赛设金、银、铜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2. 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奖分为两个等级,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其中省级奖励指被省教育厅认定的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所获奖励,校级奖励指在本科毕业论文中遴选2%的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所获奖励。

 8 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奖奖励标准 (万元)

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

省级

0.3

校级

0.1

第十一条 项目(平台)建设奖包括专业建设奖、课程建设奖、实验与实践教学建设奖和教学团队建设奖。奖励金额不包含建设费,上级部门下拨的经费用于相关项目建设和维护。项目结题验收后方可获得奖励。

1. 专业建设奖奖励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认证、专业群项目、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等,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9 专业建设奖奖励标准(万元)

奖励类型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专业建设类项目

国家级

3

省级

2

专业认证

教育部授权

3

2. 课程建设奖奖励项目包括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等项目,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10 课程建设奖奖励标准(万元)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国家级

10

省级

5

校级

1

3. 实验与实践教学建设奖奖励项目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及其它教育主管部门主导 遴选的各级校内外实践及实验教学基地建设项目,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11 实验与实践教学建设奖奖励标准 (万元)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国家级

3

省级

2

4. 教学团队建设奖奖励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12 教学团队建设奖奖励标准 (万元)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国家级

3

省级

2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奖指获得教育部、教育厅表彰的教学管理类先进集体或个人,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

13 教学管理奖奖励标准(万元)

奖励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

优秀教学

管理单位

国家级

2

省级

1

优秀教学

管理个人

国家级

1

省级

0.5

第十三条 校长特别奖是指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经校长提名,给予校长特别奖,具体奖励人员、事由及额度等事项提请相关会议决定。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12月末,由人事处、教务处对当年全校的教学业绩奖励进行统计、汇总、核准和报批,并进行公示,次年1月份 学校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奖励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六条 同一项研究成果若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以获得的最高等级奖励为准,不重复计奖。

第十七条 如发现获奖人员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立即撤销奖励,并追回所获奖金。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改革需要,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可增加或减少教学奖励项目和额度。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011日执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