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24〕82号)(以下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特制定我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全流程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各专业系主任、教务秘书
2.监督小组:负责对转专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察
组 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学院纪委委员
3.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笔试或面试
组 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各专业系主任
成 员:各专业骨干教师4人
二、报名要求
1.转专业面向群体为2024级本科生(不包含留级生)。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属于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升本、高职班(三校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中(高)本贯通等特殊招生类型。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
(3)有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4)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或由其他学校转入)。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转入专业人数和条件限制:
(1)留(降)级、休学期满复学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
(2)创业休学后复学。
(3)退伍复学。
三、接收人数与选科要求
专业名称 | 在校生数 | 拟接收数 | 高考选科要求 |
会计学 | 143 | 21 | 无要求 |
会计联合办学 | 94 | 14 | 无要求 |
农林经济管理 | 48 | 7 | 无要求 |
市场营销 | 40 | 6 | 无要求 |
供应链管理 | 75 | 11 | 无要求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7 | 6 | 无要求 |
人力资源管理 | 73 | 11 | 无要求 |
审计学 | 77 | 12 | 无要求 |
注:1.转入“会计联合办学”专业后,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2.“在校生数”指2024级本专业现有学生数。
四、提交材料
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参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转专业申请。
2.学生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生本人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退伍学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学生需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获得有关的表彰、奖励或证书等(若未获得可不提交)。
以上提交材料,应于2025年5月21日前送至经济管理学院综合办公室(经管348室),过期不予接收材料。提交材料后需加入沟通群:QQ群号754308185。
五、资格复核
1.对已提交成绩单进行复查。
2.复核学生学籍(休学、保留学籍)、处分情况。
六、考核程序及地点
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学院将通过考核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招收转专业人数限额内进行录取。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三部分组成: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占40%,专业笔试占40%,面试占20%。
1.大学阶段已修课程成绩=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的平均分百分比排名×100(按照专业成绩排名);
2.专业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卷面成绩100分满分。各专业笔试科目统一为《管理认知》,参考书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教材《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3.面试包括专业问答、思想政治考核、兴趣、特长等,满分100分,其中:思想道德考核占30%,专业问答及兴趣特长占70%。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考核结束后所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案。
学院笔试时间地点:5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二教214。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5月26日-6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及公示
1.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最后一名存在综合成绩相同者,则以笔试成绩为录取依据。
2.公示
(1)面试结束后2天,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公示栏和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反馈。
(2)公示期间,如学生临时提出放弃拟转入资格,则按照最终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召开专门会议研讨。
(3)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学生可向学院纪委申诉(电话:0459-6819258)或向学校教务处申诉(电话:6819092)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八、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
学院网址:https://jingguan.byau.edu.cn/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459-6819258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