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1浏览次数:0

一、党员民主评议会于每年十二月底之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主题是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评定档次。
二、会议由上级党组织委派专人主持并指导,参会对象到会人数过半方可开会。
三、支部党员是民主评议的主要对象,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并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四、民主评议前,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岗位目标责任,将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思想、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材料。会议召开时,如实汇报,做出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与会人员根据党员的现实表现,逐一进行评议,必须人人发言。最后发放民主测评表无记名测评。
五、党员民主评议档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六、测评结果是党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要及时整改,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移交党委处理,有重大问题的必须及时查处。
七、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并上报党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