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17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14]154号,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

二、名额

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人,其中:会计学硕士与MPAcc专业硕士点共2人,农林经济管理硕士、企业管理硕士、农业管理专业硕士点共2人。

三、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个人培养计划中已开设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5)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6)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要求在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或CSSCI)及以上水平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已被录用。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以往获奖已用论文、专利、证书等科研业绩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以往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同时有机会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2.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者;

(5)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五、工作程序

1.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机构人员组成:

主任:徐素波

委员:翟绪军、仪秀琴、马凤才、冷志杰、王永德、王宁、李秀丽、王树锋、谷强平、韩光鹤、孙玉忠、 刘倩男(研究生代表)、陈思峣(研究生代表)

秘书:张莉莉

2.个人申报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10月18日11:00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339办公室。具体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2)国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读研期间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事迹材料;

(6)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科研情况汇总表(按《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准备);

(7)核心及以上期刊使用用稿通知参评的学生,提供录用通知原件的同时需提交承诺书、汇款证明,由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字承诺情况属实。

3.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评奖文件《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将申报材料中相关原件返还学生本人。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并将所有材料装入同一档案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求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填写不合格者需重新填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所提供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基本学制内取得与专业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参评成果发表日期20191017前有效

对于被四大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检索报告,或提供联机版??Online??佐证材料和上一年度该期刊被四大检索收录证明。核心及以上期刊要求见刊或有录用通知、汇款证明,省级期刊、会议论文要求见刊并各限两篇。

4.学院初评

10月18日-22日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对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经集体讨论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考评。评分结果遇并列情况时,核心期刊见刊者优先获得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如无异议,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校审核

10月28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结果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如无异议,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6.联系方式

研究生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委会咨询。联系人:张莉莉,电话:6819267。

评选结果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委会反映。受理人:徐素波,电话:6819898。

附件:1.附件1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2.附件2 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

        3.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科研成果情况汇总表

        6.附件6承诺书模板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16日